欣锐科技: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669,654.6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13.08%)。公司已实际收到前述相关款项,补助形式为现金。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收款单位 | 发放主体 | 补助原因或项目 | 收款日期 | 补助金额 (人民币元) | 补助依据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是否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 |
1 | 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分局 | 增值税软件退税 | 2023/4/25 | 3,669,654.65 | 财税【2011】100号 | 是 | 是 |
合计 | 3,669,654.65 |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以上政府补助资金3,669,654.65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公司拟将上述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3,669,654.65元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到政府补助预计对2023年税前利润总额影响的金额为3,669,654.65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三、 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一)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三)公司将根据未来的经营情况以及政府补助的类别变化,同时结合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政府补助方面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或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