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3年5月13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告知,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3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壬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顺利进行,基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预案和授权范围,在本次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