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完成
暨部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同时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吴壬华先生(董事长)、毛丽萍女士、何兴泰先生、任俊照先生。
独立董事:陈丽红女士、谭岳奇先生、李玉琴女士。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委员会名称 | 召集人/主任委员 | 委员会委员 |
1 | 审计委员会 | 陈丽红 | 陈丽红、李玉琴、谭岳奇 |
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李玉琴 | 李玉琴、谭岳奇、何兴泰 |
3 | 提名委员会 | 谭岳奇 | 谭岳奇、陈丽红、吴壬华 |
4 | 战略委员会 | 吴壬华 | 吴壬华、毛丽萍、何兴泰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相关内容。
三、第四届监事会人员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张琼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晨先生、陈丽君先生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相关内容。
四、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组成情况
总经理:吴壬华先生
副总经理:毛丽萍女士、陈景俊先生、顾建刚先生
财务总监:何兴泰先生
董事会秘书:朱若愚女士证券事务代表:甘豪秀女士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朱若愚 | 甘豪秀 |
电话 | 0755-8615 9656 | 0755-8615 9656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35层 |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35层 |
电子信箱 | ir@shinry.com | ir@shinry.com |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查通过,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朱若愚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李英任期届满离任,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英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新余市奇斯科技有限公司、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89,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李英先生离任后半年内仍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对离任董监高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李英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自身义务,为公司的良好发展
和规范运作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13日
附件:简历
1、吴壬华先生,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后。1978年9月至1989年8月就读于清华大学电机工程系,分别获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及工学博士学位,并荣获清华大学“优秀博士论文”证书和“优秀博士毕业生”证书;1991年9月至1993年6月,在日本九州大学工学部电子工学科担任访问学者;1993年7月至1997年2月,就职于日本NEMIC-LAMBDA株式会社(现名为TDK-Lambda 株式会社)技术本部,担任高级工程师;1997年2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深圳市华为电气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维谛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等职务;2005年1月创办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目前,吴壬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壬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251,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4%;通过持有新余市奇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2,1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2%,吴壬华先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毛丽萍女士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毛丽萍女士,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研究生学历。1991年9月至1993年2月,就职于北京用友财务软件公司;1993年2月至1997 年2月,日本留学;1997年2月至2005年1月,担任社会义工;2005年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毛丽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25,4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新余市奇斯科技有限公司、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236,7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3%,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毛丽萍女士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壬华先生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陈景俊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物流经理、生产经理、项目经理、产品经理、市场部总监、采购部总监、变速箱业务部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截至目前,陈景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顾建刚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工学硕士。曾任职于恒都集团、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得润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海外客户经理、销售经理、总裁助理和下属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总裁助理、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和海外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7月至今,担任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顾建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何兴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经济学院,会计本科学历。1993年7月至1996年12月,就职于江西省贛州市贛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担任主办会计;1997年1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香港东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课长;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得辉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7年7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广州市辉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深圳市得辉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何兴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朱若愚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慧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担任证
券事务代表、投资者关系经理、董秘办主任、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助理职务。2021年4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投资者关系总监。2022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朱若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甘豪秀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州大学,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担任信息披露专员、证券专员。2022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甘豪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