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邮件和网络通信的方式告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3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分别为毛丽萍、任俊照、陈丽红、李玉琴、谭岳奇。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壬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议案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