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300745证券简称:欣锐科技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
.2029万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
.
%。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总人数:
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6年3月10日。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锐科技”)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1、本激励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
2、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568.8471万股的2.4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33.33%。其中,首次授予357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29.75%,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568.8471万股的2.15%;预留43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568.8471万股的0.2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
.8471万股的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66.67%。其中,首次授予713万份,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59.42%,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6,568.8471万股的4.30%;预留87万份,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
.8471万股的
.
%。
4、授予/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
22.26元/股,股票期权的首次及预留行权价格为31.79元/股。
、激励人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人,预留授予
人;股票期权首次授予196人,股票期权预留授予19人。
、归属/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 50% |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批次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行权安排
|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批次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权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权预留授权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权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股票期权预留授权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归属/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行权条件约束,且归属/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届时因归属/行权条件未成就,则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将其作废失效/注销。
、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行权安排 | 对应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A) | |
| 触发值(An) | 目标值(Am) | ||
| 第一个归属/行权期 | 2024年 | 18亿元 | 20亿元 |
| 第二个归属/行权期 | 2025年 | 32亿元 | 35亿元 |
| 第三个归属/行权期 | 2026年 | 60亿元 | 65亿元 |
| 指标 | 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行权比例(X) | |
| 营业收入值(A) | A≥Am | X=1 | |
| An≤A<Am | X=A/Am | ||
| A<An | X=0 |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下同。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行权期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行权安排 | 对应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A) | |
| 触发值(An) | 目标值(Am) | ||
| 第一个归属/行权期 | 2025年 | 32亿元 | 35亿元 |
| 第二个归属/行权期 | 2026年 | 60亿元 | 65亿元 |
| 指标 | 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行权比例(X) | |
| 营业收入值(A) | A≥Am | X=1 | |
| An≤A<Am | X=A/Am | ||
| A<An | X=0 | ||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行权比例即为指标对应系数,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未能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全部注销。
(
)业务单元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行权期,以年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权益与其所属业务单元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归属/行权比例,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业务单元签署的《目标责任书》执行。业务单元的划分由公司决定,业务单元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在该业务单元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数划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
| 考核分数(G) | 100≥G≥90 | 90>G≥80 | 80>G≥70 | G<70 |
| 个人层面归属/行权比例 | 100% | 90% | 80% | 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行权的权益数量×公司层面归属/行权比例×业务单元层面归属/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归属/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则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所确定的19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正在办理离职手续,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人调整为
人,因激励对象减少而产生的权益份额分配给现有的其他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总数量不变。
2、截至2025年4月25日,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中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
名激励对象均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72万股进行作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中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
名激励对象均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1.48万份进行注销。
3、在本次归属缴款认购过程中,
名人员因离职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1409万股、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0.1680万股,共计4.3089万股,前述股份不再进行相应的归属登记,并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155人,归属数量95.2029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说明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
月
日,因此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5日。
(二)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在归属已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之前,应满足12个月 |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
| 以上的任职期限。 | ||||||||||||
|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指标对应系数,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营业收入为22.37亿元,达到了业绩考核目标值要求,因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
| (四)业务单元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归属期,以年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权益与其所属业务单元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归属比例,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业务单元签署的《目标责任书》执行。业务单元的划分由公司决定,业务单元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在该业务单元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属业务单元均实现其2024年度业绩目标,其业务单元层面的归属比例为100% | |||||||||||
|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数划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除已离职的26名激励对象以外,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166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属于“100≥G≥90”范围,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3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属于“90>G≥80”范围,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 | |||||||||||
| 考核分数(G) | 100≥G≥90 | 90>G≥80 | 80>G≥70 | G<70 |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90% | 80% | 0%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169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3月10日
(二)归属数量:
95.2029万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
0.57%
(三)归属人数:155人
(四)授予价格:
22.2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权益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1 | 陈景俊 | 中国 | 副总经理 | 13.33 | 3.9990 | 30.00% |
| 2 | 顾建刚 | 中国 | 副总经理 | 13.33 | 3.9990 | 30.00% |
| 3 | 朱若愚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6.67 | 2.0010 | 30.00% |
| 4 | 何兴泰 | 中国 | 董事、财务总监 | 3.33 | 0.9990 | 30.0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优秀人才(151人) | 280.85 | 84.2049 | 29.98% | |||
|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155人) | 317.51 | 95.2029 | 29.98% |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在本次归属缴款认购过程中,
名人员因离职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1409万股、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0.1680万股,共计4.3089万股,前述股份不再进行相应的归属登记,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
2026年
月
日。
(二)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95.2029万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
.
%。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归属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28日出具了《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5-0001号),审验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办理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截至2026年2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155人缴纳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21,192,166.54元(大写贰仟壹佰壹拾玖万贰仟壹佰陆拾陆元伍角肆分),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952,029.00元,差额人民币20,240,137.54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3月10日。
八、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股本变动情况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254,989.00 | 15.66 | 0.00 | 26,254,989.00 | 15.58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1,359,502.00 | 84.34 | 952,029.00 | 142,311,531.00 | 84.42 |
| 总股本 | 167,614,491.00 | 100.00 | 952,029.00 | 168,566,520.00 | 100.00 |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系截至2026年2月28日情况。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952,029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167,614,491股增加至168,566,52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归属/行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于2025年4月28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期,本次归属/行权的归属/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