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进行了必要的监督,保证公司在法人治理的框架上规范运行,促进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共审议通过18项议案。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的签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2-02-25 |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03-15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04-25 | 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确定以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 |
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08-29 |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10-25 | 1、2022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12-15 |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以上6次会议均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决议公告均按要求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公开披露。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形成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所需的资质及相应能力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核查公司对外投资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对外理财投资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理财,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等,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关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经监事会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
(六)核查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覆盖营运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有序进行,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充分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运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