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9  汉嘉设计(300746)公司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5,738,3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7,088,599.3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5,738,3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9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9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9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48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3*****053费禹铭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9月15日至登记日:2023年9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1号

咨询联系人:黄国华

咨询电话:0571-89975015传真电话:0571-89975015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