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叶军先生和古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叶军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5,95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58%)。董事、副总经理古鹏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5,5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5%),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后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5,519股。
2023年11月28日,公司分别收到叶军先生、古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军先生和古鹏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叶军先生和古鹏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军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423,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其中: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为1,067,878股,无限售流通股为355,959股。古鹏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582,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其中: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为11,865,556股,无限售流通股为395,519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叶军先生、古鹏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2、叶军先生、古鹏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且未减持公司股份。
3、叶军先生、古鹏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叶军先生、古鹏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