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5  汉嘉设计(30074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3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发生减值迹象,确定需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39,041,646.78元,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项目本期计提金额(元)
信用减值损失应收票据坏账准备74,268.72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371,146.05

类别

类别项目本期计提金额(元)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701,295.44
资产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9,130,235.17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2,167,292.28
合 计-39,041,646.78

注: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根据以前年度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组合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2)应收账款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关联方组合

(3)其他应收款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1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关联方组合

(4)合同资产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 1 未到期质保金合同资产组合 2 已完成尚未到结算期的工程款组合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9,041,646.78元。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账面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核查,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基于谨慎、客观、公允的原则,同意公司对部分有可能出现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在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二)监事会意见

经全体监事审慎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对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相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