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该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根据行业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制定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薪酬标准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人民币12万元/年/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日起开始执行;
2、在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前,新增的独立董事津贴按照该津贴标准执行,离任的独立董事按其实际任期计算津贴。
三、其他事项
1、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津贴方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