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数智: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2026 年6 月26 日,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级控股子公司苏州问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问源”)与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合同编号:11201S1626136),借款金额100 万元,使用期限自2026 年6 月27 日至2027 年6 月26 日止。
根据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保证人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和沈刚先生分别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相应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分别为:11200S1626135A001、11200S1626135A002) 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 万元,主债 权发生期间自2026 年6 月15 日至2027 年6 月14 日止。
2、2026 年6 月26 日,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伏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张家港伏泰”)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 银行苏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L1201S1626138), 借款金额432 万元,使用期限自2026 年6 月27 日至2027 年6 月26 日止。
根据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保证人伏泰科技和沈刚先生分别与兴 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 11200S1626137A001、11200S1626137A002)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保证人所担
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 万元,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6 年6 月26 日至 2027 年6 月25 日止。
3、2026 年6 月26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苏州分行”) 签订《融易达业务合作协议》(协议编号:2026 年园中融易达合作协议字189) 开展贸易融资业务,有效期为自2025 年09 月16 日至2026 年09 月15 日止。
2026 年6 月26 日,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苏州纳故”)、公司四级子公司湖州固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州固清”)、公司四级子公司诸暨伏泰问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 伏泰”)分别与中国银行苏州分行签订《融易达业务合同》(合同编号:2026 年园中融易达字002 号、2026 年园中融易达字003 号、2026 年园中融易达字004 号),上述业务合同与前述《融易达业务合作协议》共同构成本次融资业务的不 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融资发放日期为2026 年6 月26 日,融资金额为2000 万元。
根据上述融资协议,由保证人汉嘉数智、沈刚先生于2025 年9 月18 日分别 与债权人中国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 年园中信保字第189-1 号、2025 年园中信保字第189-2 号)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 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2,500 万元人民币,主债权发生期间为自本合同生 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 年12 月24 日、2026 年1 月9 日、2026 年4 月27 日、2026 年5 月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2026 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 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7,600 万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4,000 万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为43,600 万元;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0,100 万元,为资产负债 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7,500 万元。在前述预计担保额度范
围内,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12 月25 日、2026 年1 月9 日、2026 年4 月28 日和2026 年5 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95)、《关于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关于增加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6)、《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本次对 外担保事项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问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200Q2F7F
住所:苏州市高新区培源路1 号软件大厦5 号楼-7 层
注册资本:45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勤超
主营业务:云计算软硬件,数据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服务,咨询
股权结构: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83.53%的控股子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苏州问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 2026 年 3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6,461.85 | 12,277.23 |
| 负债总额 | 15,187.63 | 10,808.43 |
| 净资产 | 1,274.22 | 1,468.81 |
| 资产负债率 | 92.26% | 88.04% |
| 项目 | 2025 年 1-12 月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 |
| 营业收入 | 11,870.73 | 2,717.38 |
| 利润总额 | 465.60 | 120.63 |
| 净利润 | 427.01 | 193.71 |
经查询,苏州问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张家港伏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 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7K0UADX5
住所:张家港市塘桥镇妙桥蒋家南路27 号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薛超
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 的控股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张家港伏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 2026 年 3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234.45 | 4144.77 |
| 负债总额 | 3,393.75 | 4358.62 |
| 净资产 | -159.30 | -213.85 |
| 资产负债率 | 104.93% | 105.16% |
| 项目 | 2025 年 1-12 月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 |
| 营业收入 | 2,503.27 | 1162.75 |
| 利润总额 | -413.80 | -57.42 |
净利润 -393.39 -54.55
经查询,张家港伏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3、公司名称: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 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701412838
住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培源路1 号软件大厦5 号楼7 楼
注册资本:4204.991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刚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软件外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通信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监 测;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 环保咨询服务;海洋环境服务;再生资源加工;物联网应用服务;再生资源回收 (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资源管理;生态 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自动售货机销售;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 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生态资源 监测;城乡市容管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 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 集成;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专用设备修理;资源 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监测专 用仪器仪表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设备销售;可穿 戴智能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 器械销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智能 车载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
控系统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信息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人 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制冷、空调设 备销售;汽车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 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气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 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 2026 年 3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37,870.52 | 142,090.30 |
| 负债总额 | 90,591.50 | 94,469.11 |
| 净资产 | 47,279.02 | 47,621.19 |
| 资产负债率 | 65.71% | 66.49% |
| 项目 | 2025 年 1-12 月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 |
| 营业收入 | 77,257.26 | 12,924.65 |
| 利润总额 | 9,276.52 | 503.93 |
| 净利润 | 8,516.36 | 842.65 |
经查询,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伏泰科技、沈刚分别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苏州分行
被担保人(债务人):苏州问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刚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 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6 年6 月15 日起至2027 年6 月14 日止。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 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 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等。
(二)伏泰科技、沈刚分别与兴业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苏州分行
被担保人(债务人):张家港伏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刚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 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6 年6 月15 日起至2027 年6 月14 日止。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 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
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等。
(三)汉嘉数智、沈刚分别与中国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银行苏州分行
保证人:汉嘉数智、沈刚
被担保人(债务人):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500 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 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 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 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4、主债权发生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届满之日。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8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7.33%。子公司(含孙公司)间实际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24,766.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0.36%。本公 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 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