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数智: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46证券简称:汉嘉数智公告编号:2026-067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2026年
月
日,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苏州问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问源”)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E-Ba138002609220044210),借款金额
万元,使用期限自2026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止。根据上述《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26年
月
日由保证人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与南京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相应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Ea138002609221917526)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万元,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6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止。
(二)担保审议情况公司分别于2025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6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7,600万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4,000万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为43,6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0,1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7,500万元。在前述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9日、2026年4月28日和2026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苏州问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200Q2F7F住所:苏州市高新区培源路1号软件大厦5号楼-7层注册资本:4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勤超主营业务:云计算软硬件,数据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股权结构: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3.53%的控股子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苏州问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6,461.85 | 14,308.11 |
| 负债总额 | 15,187.63 | 12,785.11 |
| 净资产 | 1,274.22 | 1,523.00 |
| 资产负债率 | 92.26% | 89.36% |
| 项目 | 2025年1-12月(经审计)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1,870.73 | 5,620.50 |
| 利润总额 | 465.60 | 205.89 |
| 净利润 | 427.01 | 247.90 |
经查询,苏州问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伏泰科技与南京银行苏州分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债权人:南京银行苏州分行被担保人(债务人):苏州问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自2026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止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延期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34%。子公司(含孙公司)间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916.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9.32%。本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