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4日11:00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华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23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刘华兵先生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公司任职,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关联监事,故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在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采购商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及向关联方采购劳务的金额不超过44,840万元。
详情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
公司监事刘华兵先生在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公司任职,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关联监事,故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过
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租赁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公告》。
3、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提高抗风险能力,2023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3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