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的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如遇事态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电子或书面获得回复为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可不受通知时限的限制。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5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2023年3月22日16:40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闫大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选举陈正兵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2日
附件:
1、陈正兵先生:男,汉族,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毕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三江航天集团公司江北厂财务处会计、厂办文字秘书、厂办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财务处处长,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资金处处长,资产运营部副部长、部长,航天科工火箭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截至2023年3月22日,陈正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正兵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