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14:00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通知已于2023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创新与盈利能力,搭建“以经营为导向,以产品取得市场成功为目标”的适应公司未来发展的研发新体系,建立符合公司特点的矩阵式、集约式、跨部门运作的高效组织,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见附件。
1.成立光学器件事业部,将研发中心光学器件产品及技术开发职责、制造中心光学器件生产及管控职责调整至光学器件事业部,主要负责推进光纤激光器用无源器件的设计开发、工艺管理、质量管控、规模化生产、技术服务支持等工作。
2.成立工艺工程中心,将研发中心中试职责、制造中心工艺管理职责、智能制造管理及实施职责调整至工艺工程中心。
3.物流管理部更名为供应链中心。
4.将营销中心产品的保内维修、换机维修、新状态产品模块维修职责调整至制造中心。
5.将品质管理部制程控制、巡检、来料检验职责调整至制造中心,可靠性测
试职责调整至研发中心。
6.成立科研生产部,将发展计划部生产管理职责、原物流管理部采购执行职责、制造中心投产、排产职责调整至科研生产部。
7.科技发展部更名为科技管理部,将研发中心科研项目管理、体系建设职责、发展计划部科研项目管理职责统一调整至科技管理部。
8.将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规章制度及流程体系建设职责调整至发展计划部;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内控职责范围扩展至分子公司。
上述调整内容乃基于现行组织架构运行情况,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定位、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适应性调整,后续具体中心或部门职责调整不影响组织架构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光纤激光器及其关键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光学器件厂房及仓库装修工程建设的议案》。
根据《公司“十四五”综合规划》及《产业空间布局规划》,拟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智慧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为建设主体,在黄石市智慧光子产业园区开展光纤激光器及其关键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光学器件厂房及仓库装修工程建设,对已建园区内的7#、11#厂房进行适应性装修,装修建筑面积共计22,479平方米,其中7#厂房装修面积13,726平方米、11#厂房装修面积8,753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8,408.23万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11日
附 件:
制造中心
董事会
股东大会监事会
董事会秘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
党群工作部
证券管理部
科研生产部人力资源部
品质管理部
营销中心发展计划部
行政保密保卫部
研发中心
供应链中心工艺工程中心
武汉睿芯特种光纤有限责任公司
无锡锐科光纤激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国神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武汉锐威特种光源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管理部
国神光电科技(嘉兴)
有限公司
第一分公司
光学器件事业部
(法律事务部)
审计与风险管理部
科技管理部纪检工作部
党委
公司办公室
湖北智慧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