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15:30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1名,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陈正兵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委托闫大鹏先生代为参会并表决,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闫大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其中《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公平、公正且科学合理地评价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经理层成员2024年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全面加强公司合规管理,深化依法经营依规治企,有效防范重大合规风险,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组织修订了《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