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4-047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9月27日下午15:0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
鉴于公司收到独立董事候选人赵阳先生的书面通知,赵阳先生由于个人工作安排原因放弃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公司需补充独立董事提名候选人人选,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一致性、完整性与合规性,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充分发挥累积投票制作用,经公司董事会谨慎研究,决定取消下述议案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确定后,履行相应程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取消议案名称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本次取消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除上述取消部分议案事项外,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方式、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均不变。现将公司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 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2为等额选举示例 |
1.00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陈正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闫大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陈星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周青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樊京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汪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刘华兵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2.02 | 选举熊新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2.03 | 选举徐前权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3.00 | 《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说明:
(1)提案1、2为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出所拥有的选票数。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9月24日 9:30—17:30
2.登记地点及委托书送达地点: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前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见附件2)、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9月24日下午17:30时前送达本公司为准。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禹征
联系电话:027-65524626
传真号码:027-65524626
电子邮箱:stock@raycuslaser.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47
2.投票简称:锐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2为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空格内填写表决情况及投票数量) | |||
1.01 | 选举陈正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闫大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陈星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周青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樊京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汪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空格内填写表决情况及投票数量) | |||
2.01 | 选举刘华兵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2.02 | 选举熊新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2.03 | 选举徐前权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备注:
1.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4.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
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应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