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5月13日,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者“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公司以561,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0.3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340,800.00元,不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股本及派发股票股利等其他措施。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总数发生 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未发生变化。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1,6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4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 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
咨询联系人:刘禹征
咨询电话:027-65524626
传真电话:027-6552462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