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部分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3-073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部分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2,230,784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17%;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201人;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12月25日;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永磁”)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13人,拟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184,57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
根据公司本次归属安排,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吕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毛华云、黄长元、鹿明、谢辉、于涵、易鹏鹏确认,暂缓归属上述7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获授符合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800,192股。
此外,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中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包含Henricus Antonius Andreas Stienen、AlexanderJan Dr. Furgeri、Feddo Bax、Jurre Stienen、Paul Koen Koppelmans合计5名外籍激励对象,由于外籍激励对象认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出资尚需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等程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暂缓归属上述外籍激励对象获授符合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53,600股。
因此,本次实际申请办理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计201名,合计2,230,784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17%。
公司近期办理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部分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就有关本次归属股份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8月20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75)。
3、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2020年8月2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76)。
4、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上述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年9月18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向218名激励对象授予254.1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0年9月22日。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年10月8日,公司完成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2人,解除限售数量1,623,040股。
11、2021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1年11月25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完成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213人,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3,372,800股,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1月26日。
13、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
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4、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2年10月2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完成办理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4人,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08,800股,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0月28日。
16、2022年11月2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完成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8人,解除限售数量1,210,272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509,472股。
17、2022年11月2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部分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完成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部分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207人,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416,768股,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
11月30日。
18、2023年4月6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及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归属完成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及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完成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5人,完成归属限制性股票225,600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4月10日。
19、2023年5月10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部分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归属完成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部分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完成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6人,完成归属限制性股票920,000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5月12日。
20、2023年6月2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4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14,016股。
21、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2、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3、2023年11月2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完成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1人,解除限售数量1,841,663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720,383股。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8月26日,首次授予部分于2023年8月26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本激励计划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9日,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即将于2023年10月29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本激励计划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1年8月26日,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8月26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度进行授予,则考核年度 |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564356_A01号】,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且剔除股权激励成本影响后的净利润为72,998.42万元,较2019年15,688.02万元增长率为365.31%,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X。 |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202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数均≥70分,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另有7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 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数均≥70分,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7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数均≥70分,个 |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1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实际申请办理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计201名,合计2,230,784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17%。
三、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部分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及流通安排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为:2023年12月25日。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2,230,784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17%。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201人。
4、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激励对象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第二期可归属数量(股) | 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中实际可流通股数(股)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本次股份归属未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95人) | 7,162,880 | 2,148,864 | 30% | 2,148,864 | ||
合计(195人) | 7,162,880 | 2,148,864 | 30% | 2,148,864 |
注:以上激励对象中包含公司外籍员工Khan Liu先生,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激励计划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激励对象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第一期可归属数量(股) | 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中实际可流通股数(股)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本次股份归属未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6人) | 204,800 | 81,920 | 40% | 81,920 | ||
合计(6人) | 204,800 | 81,920 | 40% | 81,920 |
注: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外籍员工、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股权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或放弃权益的处理方式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后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认购权益的,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已缴纳认购资金的,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归属登记事项未出现以上情形。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2月25日;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230,784股,实际可流通数量2,230,784股,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共201人。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6日出具了《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437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2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2023年12月2日,
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201人缴纳的2,230,784股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7,954,241.90元,其中2,230,784.00元作为股本,15,723,457.90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增加(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326,620 | 0.77 | 10,326,620 | 0.77 | |
高管锁定股 | 10,231,848 | 0.76 | 10,231,848 | 0.76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94,772 | 0.01 | 94,772 | 0.01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32,213,831 | 99.23 | 2,230,784 | 1,334,444,615 | 99.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1,468,231 | 84.28 | 2,230,784 | 1,133,699,015 | 84.30 |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200,745,600 | 14.95 | 200,745,600 | 14.93 | |
三、股份总数 | 1,342,540,451 | 100.00 | 2,230,784 | 1,344,771,235 | 100.00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4,265,422.45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3683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344,771,235股计算的全面摊薄的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3675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未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及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已就本次归属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准。
十、备查文件
1、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2020年授予预留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2021年授予剩余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5、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C10437号)。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