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曹岩)
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司公司名称: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顶固集创股票代码:300749
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岩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顶固集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报告书 | 指 |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上市公司、顶固集创 | 指 |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曹岩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无特别说明即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曹岩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306051974********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曹岩先生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和仲裁情况,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没有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减。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2018年9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顶固集创股份7,6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6677%。本次权益变动后,即2023年2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0,317,6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9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18年9月21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6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6677%,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2019年5月13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以公司总股本113,98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方案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3,68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6677%,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110)。
3、2021年11月4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1,727,000股。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205,169,400股增加至206,896,4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为13,680,000股,持股比例由
6.6677%被动稀释至6.6120%。
4、2021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52,000股(占该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比例1.00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44,900股,减持数量累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9400%,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1,735,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5.6720%,有关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期间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曹岩 | 集中竞价 | 2021/11/16至2021/12/1 | 9.19-9.95 | 1,944,900 | 0.9400% |
合计 | 1,944,900 | 0.9400% |
5、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减少540,850股。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由206,896,400股减少至206,355,55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为11,735,100股,持股比例由
5.6720%被动增加至5.6868%。
6、2022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85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1月29日至2023年2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17,500股,减持数量累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68%,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0,31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有关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期间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曹岩 | 集中竞价 | 2022/11/29至2023/2/3 | 7.57-8.23 | 1,417,500 | 0.6869% |
合计 | 1,417,500 | 0.6869%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比由6.6677%下降至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2018年9月21日) | 本次权益变动后 (2023年2月3日) | ||
持股数量(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曹岩 | 合计持有股份 | 7,600,000 | 6.6677% | 10,317,600 | 4.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 10,317,600 | 4.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600,000 | 6.6677% | - | - |
注: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数量较变动前的持股数量增加且持股比例降低系公司2019年5月13日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所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质押6,45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2.51%,占公司总股本的3.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买入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实际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入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卖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11月29日至2023年2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1,4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6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曹岩 | 集中竞价 | 2022-11-29 | 8.03 | 20,000 | 0.0097% |
2022-12-13 | 7.85 | 70,000 | 0.0339% | ||
2023-01-04 | 7.57 | 135,300 | 0.0656% | ||
2023-01-05 | 7.62 | 245,000 | 0.1187% | ||
2023-01-06 | 7.75 | 10,000 | 0.0048% | ||
2023-01-09 | 7.59 | 180,000 | 0.0872% | ||
2023-01-10 | 7.66 | 139,300 | 0.0675% | ||
2023-01-11 | 7.94 | 111,000 | 0.0538% | ||
2023-01-12 | 7.99 | 36,200 | 0.0175% | ||
2023-01-13 | 8.05 | 84,100 | 0.0408% | ||
2023-01-16 | 8.03 | 70,300 | 0.0341% | ||
2023-01-17 | 7.92 | 59,600 | 0.0289% | ||
2023-01-18 | 8.00 | 51,100 | 0.0248% | ||
2023-01-19 | 7.97 | 44,300 | 0.0215% | ||
2023-01-20 | 7.91 | 38,800 | 0.0188% | ||
2023-01-30 | 8.00 | 34,200 | 0.0166% | ||
2023-01-31 | 8.04 | 30,400 | 0.0147% | ||
2023-02-01 | 8.09 | 27,100 | 0.0131% | ||
2023-02-02 | 8.16 | 24,400 | 0.0118% | ||
2023-02-03 | 8.23 | 6,400 | 0.0031% | ||
合计 | 1,417,500 | 0.6869%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曹岩
签署日期:2023年2月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 |
股票简称 | 顶固集创 | 股票代码 | 30074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曹岩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通讯地址 |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上市公司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减)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7,600,000股 持股比例:6.667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数量:10,317,600股 持股比例:4.9999% 变动比例:-1.667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方式:二级市场减持、由于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生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减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曹岩
签署日期: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