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顶固集创(30074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3-037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因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因特”)的发展,保障其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浙江因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每一笔款项实际汇入控股子公司账户之日起算)的财务资助。在借款期限内,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公司融资成本进行计算(具体以每一笔款项实际借支时确定),借款利息按季度支付,到期还本并结清剩余利息。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浙江因特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能够对其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浙江因特另一股东周秀凯先生(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浙江因特49%股权,因未能按同等条件、同等出资比例向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助,周秀凯先生及其配偶杨巧华女士同意为公司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承担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因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MA2L1L387P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康宏西路108号(万禧幸福工业城3号楼二至五层)

法定代表人:周秀凯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成立日期:2021年1月29日营业期限:2021年1月29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门窗制造加工;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门窗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因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7,102.976,687.72
负债总额7,316.437,074.04
净资产-213.46-386.32
资产负债率103.01%105.78%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12月2023年1-3月
营业收入4,749.61620.25
利润总额-1,511.49-172.86
净利润-1,799.79-172.86

三、本次财务资助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1、浙江因特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浙江因特另一股东周秀凯先生及其配偶杨巧华女士签署了《担保合同》,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承担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将与财务资助对象签订《财务资助合同》,跟踪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如该财务资助对象出现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情形,公司将停止向其继续提供财务资助。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为支持浙江因特的公司发展,保障其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且浙江因特另一股东周秀凯先生及其配偶杨巧华女士同意为公司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承担个人连带责任担保,能够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本次公司对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助,保障其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且浙江因特另一股东周秀凯先生及其配偶杨巧华女士同意为公司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承担个人连带责任担保,能够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本次公司对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系为支持其公司发展,保障其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且浙江因特另一股东周秀凯先生及其配偶杨巧华女士同意为公司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承担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财务管控制度和体系能有效掌握与监控浙江因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确保公司对其提供资助资金的安全,公司对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资金借款利息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总体安排。

七、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8%,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形。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