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原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后形成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本次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后形成关联交易的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对关联方的担保有助于解决关联方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后形成的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聂新军 刘湘云 陈伟江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