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固集创: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1-09  顶固集创(300749)公司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原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后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原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后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嘉兴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121800000057),公司为参股公司浙江因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因特”)向嘉兴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为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为降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风险,更好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与借款人浙江因特、浙江因特的其他股东深圳市凯丹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周秀凯先生及其配偶杨巧华女士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浙江因特自愿为公司因上述担保事宜承担的担保责任,向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深圳市凯丹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周秀凯先生及其配偶杨巧华女士自愿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公司为浙江因特代偿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深圳市凯丹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数额以公司对浙江因特的担保金额乘以深圳市凯丹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浙江因特的出资比例为限,周秀凯先生及其配偶杨巧华女士的担保数额以公司对浙江因特担保金额乘以周秀凯先生对浙江因特的出资比例为限。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被担保对象(债务人):浙江因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为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因对担保物的管理工作而收取的报酬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若单笔债务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依主合同约定贷款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37.36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6%,对参股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70.39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5%,除上述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