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方式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做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映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绩效考核不达标等原因不满足归属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等人员已获授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应予以作废。公司本次关于作废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中获授股票期权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等人员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全部股票期权应予以注销。公司本次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本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本期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