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3-08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
份上市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930,9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共计4,166人。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2年激励计划简介及授予情况
2022年7月21日、2022年9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简介及授予情况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2、首次及预留授予日:2022年9月8日。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前):263.23元/股。
4、授予对象:首次授予4,483人,预留授予126人。
5、授予数量:首次授予261.1360万股,预留授予29.4769万股,具体分配如下: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当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需要单独列示的人员 | |||||
吴凯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1.9899 | 0.7620% | 0.00082% |
蒋理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1.2161 | 0.4657% | 0.00050% |
郑舒 | 财务总监 | 中国 | 0.9213 | 0.3528% | 0.00038% |
谭立斌 | 副总经理 | 中国 | 5.3064 | 2.0320% | 0.00217% |
GUANNAN JIANG | 中层管理人员 | 澳大利亚 | 0.0922 | 0.0353% | 0.00004% |
Junwei Chen | 中层管理人员 | 澳大利亚 | 4.2746 | 1.6369% | 0.00175% |
陈俊超 | 中层管理人员 | 中国台湾 | 0.3980 | 0.1524% | 0.00016% |
方树康 | 中层管理人员 | 中国香港 | 0.1474 | 0.0564% | 0.00006% |
周耀强 | 中层管理人员 | 中国香港 | 0.1474 | 0.0564% | 0.00006% |
Songyan Du | 中层管理人员 | 德国 | 0.1106 | 0.0424% | 0.00005% |
BO JIANG | 中层管理人员 | 法国 | 0.1106 | 0.0424% | 0.00005% |
YONGSHOU LIN | 中层管理人员 | 加拿大 | 2.8560 | 1.0937% | 0.00117% |
YONGJIE LAI | 中层管理人员 | 美国 | 2.6164 | 1.0019% | 0.00107% |
MINGCHAO TAO | 核心骨干人员 | 新加坡 | 0.0188 | 0.0072% | 0.00001% |
廖柏翔 | 核心骨干人员 | 中国台湾 | 0.0196 | 0.0075% | 0.00001% |
谢见志 | 核心骨干人员 | 中国台湾 | 0.0432 | 0.0165% | 0.00002% |
AHMED ARSLAN | 核心骨干人员 | 巴基斯坦 | 0.0133 | 0.0051% | 0.00001%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共4,466人) | 240.8542 | 92.2332% | 0.09869% | ||
首次授予合计(4,483人) | 261.1360 | 100.0000% | 0.10700% |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④吴凯先生已于2023年6月21日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2)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当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
Kwon Hyuk Joon John | 中层管理人员 | 澳大利亚 | 1.6583 | 3.1375% | 0.0007%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共125人) | 27.8186 | 52.6319% | 0.0114% | ||
预留授予合计(126人) | 29.4769 | 55.7694% | 0.0121% |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激励对象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
核心骨干员工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具体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首次授予部分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归属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预留授予部分(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四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部分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四期归属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预留授予部分(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五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5%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5%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五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相应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核心骨干员工和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分三期归属)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2022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300.00亿元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 2022-2023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5,100.00亿元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 2022-2024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8,500.00亿元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②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分四期归属,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归属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2022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300.00亿元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 2022-2023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5,100.00亿元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 2022-2024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8,500.00亿元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 | 2022-2025年四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12,600.00亿元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③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分五期归属,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四期归属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2022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300.00亿元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 2022-2023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5,100.00亿元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 2022-2024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8,500.00亿元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 | 2022-2025年四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12,600.00亿元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五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五个归属期 | 2022-2026年五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17,500.00亿元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因在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完成授予,因此,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一致。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 A/B+/B | C/D |
个人归属比例(N) | 10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2022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8月31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5、2022年9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8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以及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调整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022年激励计划中198名(其中首次授予181人,预留授予17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138,014股(其中首次授予作废112,340股,预留授予作废25,674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此,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06,129股(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调整为2,768,115股,对应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609人调整为4,411人。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611,360股调整为2,499,020股,激励对象人数由4,483人调整为4,302人;预留授予数量由294,769股调整为269,095股,激励对象人数由126人调整为109人。
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442,384,9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需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因此,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68,115股(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调整为4,982,607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2,499,020 股调整为4,498,247股,预留授予数量由269,095股调整为484,360股。
2023年8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022年激励计划中177名(其中首次授予171人,预留授予6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33,484股(其中首次授予作废132,021股,预留授予作废1,463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另外由于1名(首次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导致职务变更,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3,296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作废前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37股,作废后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3,141股)。因此,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已授予尚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982,607股(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调整为4,845,827股,激励对象人数由4,411人调整为4,234人。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4,498,247股调整为4,362,930股,激励对象人数由4,302人调整
为4,131人;预留授予数量由484,360股调整为482,897股,激励对象由109人调整为103人。
2、授予价格调整
2022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2,440,471,0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5280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因此,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3.23元/股调整为
262.58元/股。
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442,384,9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需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因此,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2.58元/股调整为144.48元/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2022年激励计划一致。
二、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9月8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将于2023年9月8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三)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一、首次授予部分 除17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外,剩余4,131名激励对象在办理归属时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二、预留授予部分 除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外,剩余103名激励对象在办理归属时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300.00亿元。 |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3)第351A001300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285.94亿元,符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比例(N)。 | 一、首次授予部分 4,131名激励对象中:(1)4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次归属比例为0%,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7,008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2)20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47股;(3)其余4,06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B以上(含B),本次归属比例为100%。 二、预留授予部分 103名激励对象中:(1)2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4股;(2)其余10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B以上(含B),本次归属比例为100%。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及预留授予日:2022年9月8日。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44.48元/股。
(三)本次可归属的批次: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四)归属数量:930,952股,其中首次授予842,281股;预留授予88,671股。
(五)归属人数:4,166人,其中首次授予4,065人;预留授予101人。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百分比 |
一、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需要单独列示的人员 | |||||
蒋理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21,890 | 3,548 | 16.21% |
郑舒 | 财务总监 | 中国 | 16,583 | 2,487 | 15.00% |
谭立斌 | 副总经理 | 中国 | 95,515 | 19,102 | 20.00% |
GUANNAN JIANG | 中层管理人员 | 澳大利亚 | 1,660 | 332 | 20.00% |
Junwei Chen | 中层管理人员 | 澳大利亚 | 76,943 | 12,237 | 15.90% |
陈俊超 | 中层管理人员 | 中国台湾 | 7,164 | 1,432 | 19.99% |
方树康 | 中层管理人员 | 中国香港 | 2,653 | 530 | 19.98% |
周耀强 | 中层管理人员 | 中国香港 | 2,653 | 530 | 19.98% |
Songyan Du | 中层管理人员 | 德国 | 1,991 | 398 | 19.99% |
BO JIANG | 中层管理人员 | 法国 | 1,991 | 398 | 19.99% |
YONGSHOU LIN | 中层管理人员 | 加拿大 | 51,408 | 10,281 | 20.00% |
YONGJIE LAI | 中层管理人员 | 美国 | 47,095 | 9,419 | 20.00% |
MINGCHAO TAO | 核心骨干人员 | 新加坡 | 339 | 67 | 19.76% |
廖柏翔 | 核心骨干人员 | 中国台湾 | 353 | 70 | 19.83% |
谢见志 | 核心骨干人员 | 中国台湾 | 778 | 155 | 19.92%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共4,050人) | 3,993,502 | 781,295 | 19.56% | ||
首次授予合计(4,065人) | 4,322,518 | 842,281 | 19.49% |
注:
1、首次授予部分的4,131名激励对象,其中46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不达标本次归属比例为0(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140股);其中20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72股,本次原可归属1,047股)。故本次实际归属人数由4,131名调整为4,065名,上表中“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由4,362,930股调整为4,322,518股;
2、上表中4,065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计算过程如下: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22,518股,其中分三期和四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12,848股,本次归属比例为20%,本次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0,843股;其中分五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9,670股,本次归属比例为15%,本次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438股。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百分比 |
Kwon Hyuk Joon John | 中层管理人员 | 澳大利亚 | 29,850 | 4,477 | 15.00%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共100人) | 452,727 | 84,194 | 18.60% | ||
预留授予合计(101人) | 482,577 | 88,671 | 18.37% |
注:
1、预留授予部分的103名激励对象,其中2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股,本次原可归属64股)。故本次实际归属人数由103名调整为101名,上表中“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由482,897股调整为482,577股;
2、上表中101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计算过程如下:本次归属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2,577股,其中分三期和四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26,700股,本次归属比例为20%,本次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294股;其中分五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5,877股,本次归属比例为15%,本次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77股。
(八)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理
在本次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无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或放弃权益。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
(二)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930,9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2022年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31日出具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402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8月31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4,166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134,503,944.96元,其中:计入股本930,952元,计入资本公积133,572,992.96元。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513,348,301 | 11.68% | - | 513,348,301 | 11.67%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500,648,689 | 11.39% | - | 500,648,689 | 11.39%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12,699,612 | 0.29% | - | 12,699,612 | 0.29%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882,944,634 | 88.32% | 930,952 | 3,883,875,586 | 88.33% |
合计 | 4,396,292,935 | 100.00% | 930,952 | 4,397,223,887 | 100.00% |
注:
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930,952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己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将于2023年9月8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申请表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行权期条件成就、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六)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402号)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