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1-17  宁德时代(30075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3-108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

份上市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份数量:783,539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0178%

2、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3,429人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年激励计划简介及授予情况

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简介及授予情况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首次及预留授予日:2021年11月19日。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前):306.04元/股。

4、授予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4,208人,预留授予46人,包括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含外籍员工)。

5、授予数量:首次授予185.0240万股,预留授予2.8940万股,具体分配如下: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授予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QIAN WUQUAN中层管理人员新加坡0.1340.072%0.00006%
谢见志核心骨干员工中国台湾0.0400.022%0.00002%
TAO MINGCHAO核心骨干员工新加坡0.0180.010%0.00001%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共4,205人)184.832099.896%0.07930%
合计(4,208人)185.0240100%0.07938%

注:

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授予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JIANG GUANNAN中层管理人员澳大利亚0.24108.33%0.00010%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共45人)2.653091.67%0.00114%
合计(46人)2.8940100.00%0.00124%

注:

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归属安排

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激励对象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核心骨干员工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具体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归属的部分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四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四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相应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2021年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核心骨干员工(分三期归属)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分三期归属)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1,050亿元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2021-2022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400亿元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2021-2023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4,100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分四期归属,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归属的部分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1,050亿元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2021-2022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400亿元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2021-2023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4,100亿元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2021-2024年四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6,200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A/B+/BC/D
个人归属比例(N)10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其他归属条件详见本公告“二、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5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年11月8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10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调整

(1)首次授予部分

鉴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至董事会审议本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日,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有615名激励对象离职(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中所述175名激励对象),该615名激励对象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8,210股;1名激励对象放弃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其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40股)。因此,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存续的激励对象由4,208名调整为3,592名,初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50,240股调整为1,630,690股,对应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03,736股。

此外,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了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8股)。因此,上述首次授予部分存续的3,592名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03,736股调整为2,346,727股。

(2)预留授予部分

鉴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至董事会审议本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日,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共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0股。因此,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存续的激励对象由46名调整为44名,初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8,940股调整为28,680股,对应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944股。

此外,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了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转增8股)。因此,上述预留授予部分存续的44名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2,944股调整为41,297股。

2、授予价格调整

2022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440,471,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5280元(含税)。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因此,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首次及预留授予)授予价格由306.04元/股调整为305.39元/股。

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442,384,9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因此,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首次及预留授予)授予价格由305.39元/股调整为168.26元/股。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9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将于2023年11月20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三)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一、首次授予部分 3,592名激励对象中:除2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其余本次拟归属的3,571名激励对象在办理归属时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二、预留授予部分 本次拟归属的44名激励对象在办理归属时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权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考核要求:2021-2022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400亿元。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2022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4,589.50亿元,符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比例(N)。一、首次授予部分 3,592名激励对象中:(1)2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次归属比例为0%,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4,877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2)其余3,57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B以上(含B),本次归属比例为100%。 二、预留授予部分 4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B以上(含B),本次归属比例为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归属情况

1、首次及预留授予日:2021年11月19日。

2、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68.26元/股。

3、本次可归属的批次: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4、归属数量:825,825股,其中首次授予812,455股;预留授予13,370股。

5、归属人数:3,615人,其中首次授予3,571人;预留授予44人。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类别职务国籍本次归属前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QIAN WUQUAN中层管理人员新加坡1,93072330%
谢见志核心骨干员工中国台湾57621630%
TAO MINGCHAO核心骨干员工新加坡2599730%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3,568人)2,329,779811,41927.86%
合计(3,571人)2,332,544812,455--

注:

①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系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

②首次授予部分的3,592名激励对象,其中2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不达标本次归属比例为0(本次归属前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83股)。故本次实际归属人数由3,592名调整为3,571名,上表中“本次归属前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由2,346,727股调整为2,332,544股;

③上表中3,571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计算过程如下:本次归属前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2,544股,其中第二个归属期若完全满足归属条件后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2,455股,本次归属比例为100%,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2,455股;

④本次可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国籍本次归属前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JIANG GUANNAN中层管理人员澳大利亚3,4701,08425%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43人)37,82712,28625.98%
合计(44人)41,29713,370--

①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系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

②预留授予部分的44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计算过程如下:本次归属前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297股,其中第二个归属期若完全满足归属条件后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70股,本次归属比例为100%,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70股;

③本次可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归属情况后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的

处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归属情况后,在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部分中168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1,952股,2名激励对象放弃其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942股(本次归属前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60股,原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074股,其中放弃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68股),2名激励对象放弃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668股(原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708股),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归属前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414股,原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367股),前述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废。因此,首次授予部分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3,571人调整为3,386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812,455股调整为770,260股。

2、预留授予部分中1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1股,前述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废。因此,预留授予部分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44人调整为43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13,370股调整为13,279股。

综上,本次实际可归属的人数合计3,429人,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83,539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

(二)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783,539股(其中首次授予770,260股,预留授予13,279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0178%。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本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10日出具了《宁德时代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515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11月6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2023年11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3,429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131,838,272.14元,其中:计入股本783,539.00元,计入资本公积131,054,733.14元。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比例股份数量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504,188,53411.46%-504,188,53411.46%
其中:高管锁定股500,674,70411.38%-500,674,70411.38%
股权激励限售股3,513,8300.08%-3,513,8300.0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894,069,16388.54%783,5393,894,852,70288.54%
合计4,398,257,697100.00%783,5394,399,041,236100.00%

注:

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783,539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己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将于2023年

11月20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申请表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五)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行权期条件成就、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六)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51C000515号)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