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德时代”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宁德时代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68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360,24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9,999.9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222.8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1,777.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351ZC00213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1号)批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09,756,09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4,499,999.98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8.6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7,01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348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项 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 | 1,961,499.99 |
加: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及其他净额 | 57,212.05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 | 2,018,712.0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注2) | 0.00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公司2020年7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注2: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内已无余额,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流程,在此期间募集资金专户收到2023年第二季度结息净额0.08万元,故账户内留有少量余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等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因结息产生的余额及销户利息已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3: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项 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 | 4,486,499.98 |
加: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及其他净额 | 59,525.78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 | 3,484,180.81 |
减:现金管理转出金额 | 779,700.0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82,144.95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公司2022年6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特指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特指福鼎时
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瑞庆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或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存放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 35050168610700002793 |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 | -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 | 43010078801500002544 | - |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支行 | 13210101040020812 | - |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 35050168610700002794 | 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三期) | -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 1407002629008239317 | - |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 1407002629008239290 | - |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 1407002629008240555 | 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四期) | -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 1407002629008240431 | - |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 35050168610700002795 | 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 | - |
序号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存放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 1407002629008239441 | - | |
1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8111301012100588423 | - | |
1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 1407002629008239565 | - | |
1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 35050168610700002796 | 电化学储能前沿技术储备研发项目 | - |
1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 | 43010078801600002531 | - | |
15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3510156003232766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 |
合计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6,952.46万元(其中2023年年度利息收入1,262.96万元),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17.55万元(其中2023年年度手续费0.84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存放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 136010100100372538 | 福鼎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 708.95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支行 | 44650001040027881 | 0.01 |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 136010100100372651 | 7,587.97 |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8111301011300751892 | 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 | 82,023.27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绿色支行 | 44650101040021288 | 0.00 |
序号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存放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新区绿色支行 | 44650101040021296 | 3.76 | |
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 136010100100372894 | 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四期) | 9,810.16 |
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 136010100100372922 | 148.89 | |
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649987655 | 宁德蕉城时代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车里湾项目) | 0.04 |
1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669078906 | 0.00 | |
1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 8111301011500751893 | 宁德时代新能源先进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 | 181,861.86 |
1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15066688877739 | 0.04 | |
合计 | 282,144.9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9,015.54万元(其中2023年年度利息收入48,625.82万元),累计计入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1.10万元(其中2023年年度手续费0.59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宁德时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宁德时代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执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宁德时代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核查了解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宁德时代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469,999.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17,024.43 | ||||||||
募集资金净额 | 6,448,788.4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02,892.8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80,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8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1.宁
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
1.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 | 否 | 400,000.00 | 400,000.00 | 0.00 | 409,578.97 | 102.39% | 2022年4月1日 | 115,359.77 | 226,032.48 | 是 | 否 |
2.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 | 是 | 300,000.00 | 150,000.00 | 0.00 | 158,247.17 | 105.50% | 2021年12月1日 | 179,788.60 | 346,233.20 | 是 | 否 |
3.电化学储能前沿技术储备研发项目 | 否 | 200,000.00 | 200,000.00 | 133,729.26 | 215,575.53 | 107.79% | 2025年2月25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11,777.13 | 511,777.13 | 0.00 | 512,134.31 | 100.0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江
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三期)
5.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三期) | 是 | 550,000.00 | 320,000.00 | 17,239.76 | 337,658.14 | 105.52% | 2022年1月1日 | 42,299.38 | 513,564.46 | 是 | 否 |
6.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四期) | 是 | 0.00 | 380,000.00 | 14.24 | 385,517.92 | 101.45% | 2024年12月1日 | 348,602.51 | 625,764.21 | 是 | 否 |
否 | 650,000.00 | 650,000.00 | 445,309.02 | 493,687.91 | 75.95% |
7.福
鼎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7.福鼎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1,520,000.00 | 1,520,000.00 | 693,928.10 | 1,506,468.32 | 99.11% | 2024年12月1日 | 462,691.19 | 615,936.25 | 是 | 否 |
8.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 | 否 | 1,170,000.00 | 1,170,000.00 | 474,049.94 | 594,726.12 | 50.83% | 2024年6月1日 | 288,318.78 | 430,937.21 | 是 | 否 |
9.宁德时代新能源先进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 | 否 | 687,011.32 | 687,011.32 | 311,359.34 | 428,521.18 | 62.37% | 2026年7月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10.宁
德蕉城时代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车里湾项目)
10.宁德蕉城时代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车里湾项目) | 否 | 460,000.00 | 460,000.00 | 41,394.77 | 460,777.28 | 100.17% | 2024年6月1日 | 83,382.61 | 109,139.76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合计 | — | 6,448,788.45 | 6,448,788.45 | 2,117,024.43 | 5,502,892.86 | -- | -- | 1,520,442.84 | 2,867,607.5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0,626.28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宁德时代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351A013172号)。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亿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存款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77.97亿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内已无余额,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流程,在此期间募集资金专户收到2023年第二季度结息净额0.08万元,故账户内留有少量余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等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因结息产生的余额及销户利息已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除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2,144.95万元。前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来将全部投入承诺募投项目,并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
注:上表中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投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吕晓峰 张 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