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4-07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1,090,7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48%;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共计3,369人。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年激励计划简介及授予情况
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简介及授予情况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首次及预留授予日:2021年11月19日。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前):306.04元/股。
4、授予对象:首次授予4,208人,预留授予46人,包括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含外籍员工)。
5、授予数量:首次授予185.0240万股,预留授予2.8940万股,具体分配如下: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
QIAN WUQUAN | 中层管理人员 | 新加坡 | 0.134 | 0.072% | 0.00006% |
谢见志 | 核心骨干员工 | 中国台湾 | 0.040 | 0.022% | 0.00002% |
TAO MINGCHAO | 核心骨干员工 | 新加坡 | 0.018 | 0.010% | 0.00001%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共4,205人) | 184.8320 | 99.896% | 0.07930% | ||
合计(4,208人) | 185.0240 | 100.000% | 0.07938% |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授予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
JIANG GUANNAN | 中层管理人员 | 澳大利亚 | 0.2410 | 8.33% | 0.00010%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共45人) | 2.6530 | 91.67% | 0.00114% | ||
合计(46人) | 2.8940 | 100.00% | 0.00124% |
6、归属安排
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2021年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激励对象设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核心骨干员工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具体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归属的部分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四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公司将按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相应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2021年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核心骨干员工(分三期归属)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分三期归属)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1,050亿元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 | 2021-2022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400亿元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 | 2021-2023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4,100亿元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分四期归属,含前述授予后分三期归属的部分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1,050亿元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 | 2021-2022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400亿元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 | 2021-2023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4,100亿元 |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 | 2021-2024年四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6,200亿元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 A/B+/B | C/D |
个人归属比例(N) | 10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021年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其他归属条件详见本公告“二、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5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年11月8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5、2021年11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10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年12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11、2024年10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调整
(1)首次授予部分
鉴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日,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有814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初始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2,200股;3名激励对象放弃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其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60股。因此,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存续的激励对象由4,208名调整为3,391名,其初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30,680股,目前持有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29,886股(系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
(2)预留授予部分
鉴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日,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共有4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初始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40股。因此,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存续的激励对象由46名调整为42名,其初始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000股,目前持有的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278股(系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
2、授予价格调整
2022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440,471,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5280元(含税)。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因此,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06.04元/股调整为305.39元/股。
2023年4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442,384,9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因此,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05.39元/股调整为168.26元/股。
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609,630股后的4,387,431,6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0.28元(含税)。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因此,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68.26元/股调整为163.23元/股。
二、 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9日,因此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将于2024年11月19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三)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一、首次授予部分 3,391名激励对象中:除23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其余本次拟归属的3,368名激励对象在办理归属时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二、预留授予部分 本次拟归属的42名激励对象在办理归属时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权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考核要求:2021-2023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4,100亿元。 |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2023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为8,598.67亿元,符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比例(N)。 | 一、首次授予部分 3,391名激励对象中:(1)2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次个人归属比例为0%,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7,216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2)其余3,368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B以上(含B),本次个人归属比例为100%。 二、预留授予部分 4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B以上(含B),本次个人归属比例为100%。 | ||||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三、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归属情况
1、首次及预留授予日:2021年11月19日。
2、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63.23元/股。
3、本次可归属的批次: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4、归属数量:1,100,322股,其中首次授予1,085,787股;预留授予14,535股。
5、归属人数:3,410人,其中首次授予3,368人;预留授予42人。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类别 | 职务 | 国籍 | 本次归属前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QIAN WUQUAN | 中层管理人员 | 新加坡 | 1,207 | 1,207 | 50% |
谢见志 | 核心骨干员工 | 中国台湾 | 360 | 360 | 50% |
TAO MINGCHAO | 核心骨干员工 | 新加坡 | 162 | 162 | 50%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3,365人) | 1,417,687 | 1,084,058 | 40% | ||
合计(3,368人) | 1,419,416 | 1,085,787 | 40% |
注:
①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系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
②上表中3,368名激励对象,本次归属前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9,416股,其中第三个归属期若完全满足归属条件后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5,787股,本次归属比例为100%,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5,787股;
③本次可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本次归属前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JIANG GUANNAN | 中层管理人员 | 澳大利亚 | 2,386 | 1,084 | 25%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41人) | 23,892 | 13,451 | 30% | ||
合计(42人) | 26,278 | 14,535 | 30% |
注:
①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上表中限制性股票数量系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
②上表中42名激励对象,本次归属前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278股,其中第三个归属期若完全满足归属条件后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35股,本次归属比例为100%,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35股;
③本次可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归属情况后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理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归属情况后,在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中23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归属前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41股,原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941股),1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归属前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58股,原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608股),前述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废。因此,首次授予部分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3,368人调整为3,327人,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1,085,787股调整为1,076,238股;预留授予部分未发生变化,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2人,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535股。
综上,本次实际归属的人数合计3,369人,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90,773股。
四、 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
(二)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1,090,7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48%,其中首次授予1,076,238股,预留授予14,535股。
(三)本次归属涉及人数:3,369人,其中首次授予3,327人,预留授予42人。
(四)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11日出具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351C000407号),审验了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3,369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178,046,876.79元,其中:计入股本1,090,773.00元,计入资本公积176,956,103.79元。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六、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 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增加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0,910,125 | 11.38% | - | 500,910,125 | 11.38%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500,838,578 | 11.38% | - | 500,838,578 | 11.37%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71,547 | 0.00% | - | 71,547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01,465,560 | 88.62% | 1,090,773 | 3,902,556,333 | 88.62% |
合计 | 4,402,375,685 | 100.00% | 1,090,773 | 4,403,466,458 | 100.00% |
注:
①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②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090,773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 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己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将于2024年11月19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 备查文件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申请表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行权期条件成就、注销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351C000407号)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