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迈为股份(300751)公司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为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的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迈为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飞联系电话:0512-62938583
保荐代表人姓名:左道虎联系电话:0512-6293858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时,公司会将三会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有关文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2年12月2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不适用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 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减持意向及减持价格的承诺不适用
2.稳定股价的承诺(首次公开发行)不适用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披露事项的相关承诺 及约束措施不适用
4.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首次公开发行)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首次公开发行)不适用
6.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首次公开发行)不适用
7.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首次公开发行)不适用
8.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适用
9.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适用
10.关于类金融业务以及为客户提供担保的承诺(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适用
11.关于认购资金来源及不存在其他特殊利益安排的承诺(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适用
12.关于不存在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适用
13.关于本次发行前及本次发行后特定期间内不存在/不进行减持的承诺(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适用
14.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限售承诺(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适用
1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适用
1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适用
17.股东一致行动承诺(延长至2022年不适用
11月9日)
18.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限售承诺(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曹 飞 左道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