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6  迈为股份(30075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芦荡路228号3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109,562,8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05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83,506,8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06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26,055,9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996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21,701,4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9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7,660,2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08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14,041,1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081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74,247,31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503,254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3,744,064股。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79,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6%;反对75,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1%;弃权7,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7,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1%;反对75,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91%;弃权7,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

提案2.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79,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6%;反对75,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1%;弃权7,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7,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1%;反对75,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91%;弃权7,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

以上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79,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6%;反对75,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1%;弃权7,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7,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1%;反对75,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91%;弃权7,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

以上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562,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00,6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3%;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以上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5.00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284,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1%;反对101,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2%;弃权177,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23,2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183%;反对101,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57%;弃权177,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60%。

以上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6.00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39,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26%;反对76,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24,7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8%;反对76,6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周剑、王正根、刘琼、李强、苏州迈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本议案表决。

以上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7.00 关于修订《员工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705,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0906%;反对10,279,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826%;弃权577,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44,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707%;反对10,279,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3693%;弃权577,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00%。

以上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8.00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86,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1%;反对76,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24,8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72%;反对76,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9.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479,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6%;反对75,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91%;弃权7,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7,68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41%;反对75,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91%;弃权7,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李总律师、赵寻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