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剑先生及王正根先生的通知,鉴于双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2021年8月9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2022年11月9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以及于2023年11月9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即将到期,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五)》(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五)”、“本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的背景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811,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2%;王正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26,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08%;苏州迈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迈拓”)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56,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迈拓由周剑先生及王正根先生共同控制。
周剑先生及王正根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签署了《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2021年8月9日,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二)》约定双方一致行动期
间到期后,双方一致行动的有效期续期一年,即至2022年11月9日止。2022年11月9日,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三)》约定双方一致行动期间到期后,双方一致行动的有效期续期一年,即至2023年11月9日止。2023年11月9日,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四)》约定双方一致行动期间到期后,双方一致行动的有效期续期一年,即至2024年11月9日止。鉴于前述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基于共同理念,经充分沟通协商,周剑先生及王正根先生于2024年11月9日签署了《补充协议(五)》。
二、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五)》的主要内容
甲方:周剑乙方:王正根
1、双方同意,《补充协议(四)》约定的双方一致行动期间到期后,双方一致行动的有效期续期一年,即至2025年11月9日止。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延长期间内,双方仍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双方在新的一致行动期间的权利、义务及履行内容仍以《原协议》《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补充协议(四)》约定为准。
2、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补充协议(四)》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公司留存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五)》后,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周剑先生及王正根先生,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五)》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