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2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董事会采用电话问询、微信问询等多种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近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上投资者对公司业务是否涉及玻璃基板业务比较关注,经公司核实,现说明如下:(1)公司目前主营背光显示模组产品(LED背光显示模组和Mini-LED背光显示模组)。(2)Mini-LED背光显示模组的原材料中会涉及基板材料,基板类型包括FPC、铝基板、PCB板和玻璃基板等,根据终端产品性能规格不同采用不同的基板材料,其中玻璃基板材料的应用目前处于研发和专利储备阶段,暂未大规模量产,未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定期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于2024 年5月9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及路演活动信息、5月15日披露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5月21日披露了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3、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