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7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9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601,922股(含本数),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0%;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4.9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800,96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59)、2023年1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报告书》(2023-061)。
截至2024年6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3年11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46%(总股本以2023年11月27日收市后的227,599,450股为基数)。最高成交价为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8,54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5)。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4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1)、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024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2024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4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40,4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8%(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27,599,450股),最高成交价为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95,331.46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6月21日,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达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
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份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140,4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8%。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数量(股) | 占比(%) | 数量(股) | 占比(%)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1,154,722 | 40.05% | 74,374,900 | 32.68%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6,444,728 | 59.95% | 153,224,550 | 67.32% |
股份总数 | 227,599,450 | 100% | 227,599,450 | 100% |
注1: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9,920,31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7524%。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注2:除注1外,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140,494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