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29  隆利科技(300752)公司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10:

00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新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