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隆利科技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鲁学远 |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万小兵 |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次,每月查询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文件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3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公司与德国博世集团签订的重大合同,由于双方对该合同中关于产品要求存在争议和分歧,可能存在合同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公司股东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或补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6.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公司关于利润的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能被追缴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承诺未履行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1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4.公司及股权激励对象关于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5.公司及股权激励对象关于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鲁学远 万小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