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http://ddx.gubit.cn  2023-07-24  华致酒行(300755)公司公告

关于对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99号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致陈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致陈香)于2020年3月9日与关联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向新华联购买北京民企总部基地32号楼,交易金额为5,151.80万元。同日,华致陈香与新华联、关联方华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集团)签署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涉及金额

3,900万元。你公司未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8月6日才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且未准确、完整披露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时,你公司对前述关联交易的财务核算不规范,且未在2020年度至2022年度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向华泽集团支付资金占用费事项。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4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