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致酒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向东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接受关联担保事项变更部分关联担保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最新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拟对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左家塘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关联担保方进行变更,原关联担保方湖南金东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东”)、吴向东、唐莉变更为湖南金东、华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集团”);拟对公司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关联担保方进行变更,原关联担保方华泽集团、吴向东变更为华泽集团。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综合 授信单位 | 金融机构 | 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 | 原关联担保方 | 本次调整后的关联担保方 |
华致酒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左家塘支行 | 40,000 | 湖南金东、吴向东、唐莉 | 湖南金东、华泽集团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 30,000 | 华泽集团、吴向东 | 华泽集团 |
注:除前述调整外,其余未涉及调整的关联担保事项按原决议执行。
湖南金东、华泽集团为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左家塘支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泽集团为公司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事项均构成关联担保。上述关联方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部分关联担保方进行变更,是为了更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对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关联方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接受关联担保事项变更部分关联担保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关联董事吴向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