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致酒行”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向东先生主持,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以上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如下:
申请授信单位 | 授信金融机构 | 最高担保金额(万元) | 关联担保方 |
华致酒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7,000 |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集团”)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20,000 | ||
合计 | 37,000 | — |
关联方华泽集团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华泽集团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
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对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关联方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向东、吴其融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变更担保方的议案》
1.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19家全资子公司现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78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期限为12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致众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致众”)拟向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粮液支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期限为36个月,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51%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18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盐城众煜酒业商贸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49%为江苏致众本次申请授信提供同比例担保,为公司共同担保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公司拟对上述20家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0.698亿元。
2. 根据公司最新的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拟对华致精品酒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致精品”)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关联担保方进行变更,原担保方华泽集团、吴向东先生变更为华致酒行。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票据、保函、信用证等有关业务。公司拟对华致精品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亿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21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目前,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还贷款能力,业务和财务风险可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变更担保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0)。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