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游乐: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贾辽川先生、林泽钊先生、曾庆远先生、郑彩云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股东、副总经理贾辽川先生、林泽钊先生,股东、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庆远先生,股东、财务总监郑彩云女士拟于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详请查阅公司此前披露的相关公告。
曾庆远先生、林泽钊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分别于2023年5月22日、2023年7月28日实施完成,并分别于2023年5月24日、7月31日披露了相关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贾辽川先生、郑彩云女士分别出具的《股票交易进展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辽川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7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郑彩云女士在预披露可减持时间内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公司股票。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 | (股)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元/股) |
贾辽川 | 不超过 734,200股 | 430,000 | 大宗交易 | 2023/02/20 | 14.85 |
291,500 | 大宗交易 | 2023/02/22 | 14.85 | ||
小计 | 721,500 |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贾辽川 | 合计持有股份 | 2,937,000 | 2.07% | 2,215,500 | 1.4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34,250 | 0.52% | 12,750 | 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02,750 | 1.56% | 2,202,750 | 1.40% | |
郑彩云 | 合计持有股份 | 8,052 | 0.01% | 8,052 | 0.0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13 | 0.001% | 2,013 | 0.0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39 | 0.004% | 6,039 | 0.004% |
注:
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造成。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988,372股,公司总股本由原141,609,804股增加至157,598,176股。“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时(发行完成前)总股本141,609,804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目前(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57,598,176股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所
涉股东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
3、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股东减持是其个人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稳定正常,业务运作平稳良好,企业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票交易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