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3号罗博特科A栋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王宏军、凌旭峰、陈立虎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21,001,415.20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54,221,173.4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44,549,434.02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6,301,337.36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业绩增长现状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进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及公司现金分红规划等情况,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503.836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217,033.5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增发新股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于2024年9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