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关于因申报文件财务资料到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审核的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申报文件财务资料到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审核的公告
所申请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境内交易对方建广广智(成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州永鑫融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朴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81.18%股权;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境外交易对方ELAS 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持有的ficonTEC Service GmbH和ficonTEC Automation GmbH各6.97%股权;同时拟向合计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止审核通知:“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进程
1、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72号)。
2、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3001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3、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的反馈意见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行逐项核查、落实和回复。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业务系统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文件。
4、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5、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完成对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的更新工作,并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2024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本次交易审核的回复。
6、为保持深交所审查期间评估资料的有效性,公司于2024年4月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为保持深交所审查期间财务数据的有效性,公司于2024年7月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中止审核的原因
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公司提交的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中,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的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交易
所涉及的相关资产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的,特别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三个月。”本次交易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为2024年9月30日。公司正在推进加期审计及相应资料更新等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报送更新后的申请材料并及时申请恢复审核。
三、中止审核的影响
本次中止审核对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全力协调各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要求落实加期审计及更新申请材料所使用的相关数据等相关工作,尽快完成财务资料更新并及时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