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4  罗博特科(300757)公司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所申请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建广广智(成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州永鑫融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朴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能达新兴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合计81.18%的股权和ELASTechnologies Investment GmbH持有的ficonTEC Service GmbH和ficonTECAutomation GmbH各6.97%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了相关申报材料。

2023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7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8)。

202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交易中止审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首次加期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0月31日,于2024年10月30日到期。在中止期间,本次交易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为保持深交所审查期间评估数据的有效性,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以2024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二次加期资产评估报告。

2024年11月8日,公司已经完成以2024年7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加期审计、以2024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加期评估及相关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并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2024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本次交易审核的回复。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能否获得审核通过与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