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七彩化学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新杨 | 联系电话:010-57065281 |
保荐代表人姓名:霍凌云 | 联系电话:010-5706537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不适用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不适用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1、2022年,七彩化学存在两次重大信息未及时披露的情形,七彩化学已深刻吸取教训,披露相关情况,并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22年,七彩化学募集资金投资效益未达到招股说明书预计效益,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鞍山本地生产基地停工停产,以及下游市场需求疲软。七彩化学将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努力提升募投项目收益。 3、2022年,七彩化学业绩较去年同期出现大幅下降,主要系受国内外宏观环境、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原材料价格上涨、研发费用投入增加、股权激励费用摊销等诸多因素影响。七彩化学会持续关注财务状况变化情况,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2022年12月,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以侵害技术秘密为由起诉七彩化学。该诉讼涉及七彩化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色牢度高光牢度有机颜料及其中间体清洁生产一期项目”中的DPP颜料产品,且尚未对外销售。七彩化学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风险研判和控制工作。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0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2023年1月30日,七彩化学公告的关于2022年度的业绩预告不准确。 | 保荐机构督促七彩化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等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2、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3年上半年,七彩化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4.2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 保荐机构督促七彩化学关注财务状况变化情况,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
146.12%;扣非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4.4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87.73%。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 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七彩化学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丁明、段文勇、李东波、刘光辉、刘志东、齐学博、王素坤、王贤丰、徐惠祥、徐恕、于兴春、臧婕、曾雪云、张燕深、张志群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臧婕、黄伟汕、南平匹克永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烁凯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七彩化学关于履行所作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5、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丁明、段文勇、刘光辉、齐学博、王贤丰、徐惠祥、曾雪云、张燕深、张志群、于兴春关于履行所作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6、七彩化学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徐惠祥、臧婕、徐恕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臧婕、南平匹克永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伟汕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徐惠祥、臧婕、徐恕关于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徐惠祥、臧婕、徐恕补缴税收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徐惠祥、臧婕、徐恕不与特定主体发生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徐惠祥、臧婕、徐恕关于惠丰投资历史上出资及股权转让问题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徐惠祥关于再融资的股份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4、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徐惠祥、臧婕关于再融资的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5、丁明、段文勇、刘光辉、齐学博、王贤丰、徐惠祥、曾雪云、张燕深、张志群关于再融资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6、齐学博、乔治、王贤丰、徐惠祥、于兴春关于再融资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7、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再融资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8、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再融资的资金来源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9、徐惠祥、臧婕、徐恕关于再融资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0、徐惠祥关于再融资的资金来源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2023年4月18日,辽宁证监局向七彩化学下发了《关于对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徐惠祥、于兴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4号),因七彩化学2022年未及时披露与先尼科之间的诉讼事项。收到警示函后,七彩化学高度重视相关问题,深入反思,认真汲取教训,引以 |
为戒,将切实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2023年6月25日,辽宁证监局向七彩化学下发了《关于对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徐惠祥、于兴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5号),主要系:1、2022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2、2022年未及时披露原董事、副总经理王贤丰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收到警示函后,七彩化学高度重视相关问题,深入反思,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将切实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新杨 霍凌云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