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3-090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最高法知民辖终306号,现将裁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被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尼科”)
公司与先尼科确认不侵害知识产权纠纷的管辖权一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8月25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受理通知书;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最高法知民终辖终306号。
二、裁定结果
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原审裁定适用法律和裁判结果均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三、裁定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次裁定为管辖权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本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最高法知民辖终306号。
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