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协议转让
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控股股东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丰投资”)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获悉徐惠祥先生、惠丰投资与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鑫泓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风炎基金”)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徐惠祥先生、惠丰投资于2024年9月22日与风炎基金签署了《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徐惠祥、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徐惠祥先生、惠丰投资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风炎基金转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108%(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0133%)。其中,徐惠祥先生向风炎基金拟转让14,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573%(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7207%);惠丰投资向风炎基金拟转让9,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535%(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2926%)。(如出现总比例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二、股份过户登记变动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
股东名称 | 本次转让前 | 本次转让后 |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比例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比例 | |
徐惠祥 | 63,110,762 | 15.54% | 15.81% | 48,260,762 | 11.89% | 12.09% |
惠丰投资 | 87,800,580 | 21.62% | 22.00% | 78,650,580 | 19.37% | 19.71% |
风炎基金 | 0.00 | 0.00 | 0.00 | 24,000,000 | 5.91% | 6.01% |
注:本次完成过户后风炎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为24,000,000股,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风炎基金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3、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56,736,550股,占公司总股本38.6014%(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9.2710%),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特此公告。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