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3-062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69,75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59%;涉及激励对象共计3名。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9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830,025.00元。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91,224,554股减少至1,191,154,804股。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议案》,决议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9,750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注册资本减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年7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9日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除四名激励对象(罗望成、吴成岩、Sun, Liying、吴子爱)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失效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19年8月12日,公司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后列入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10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27名激励对象授予4,077,38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8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11月8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227名激励对象授予4,077,38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11月13日上市。
6、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已于2021年5月13日上市流通。
7、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3,024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7.85元/股。
8、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7,34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7.85元/股。
9、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2,01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7.85元/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已于2022年5月13日上市流通。
10、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已于2023年5月15日上市流通。
1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回购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9,7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90元/股。
二、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注销完成情况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规定:
“(二)激励对象离职: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由于原激励对象中的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授予价格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五章(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之相关条款,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同时,根据“第五章(五)”之相关条款,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由于公司实施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时,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均由公司代收,未实际发放,因此相关派息事项
不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仅根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后,本次回购价格为11.90元/股,合计回购的股票数量为69,75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830,025元。相关调整情况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华永明(2023)验字第61401351_A01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7月6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191,224,554股减少至1,191,154,804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股东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1、有限售条件股份 | 42,909,750 | 3.60% | -69,750 | 42,840,000 | 3.60% |
2、无限售条件股份注 | 1,148,314,804 | 96.40% | 0 | 1,148,314,804 | 96.40% |
股本总计 | 1,191,224,554 | 100.00% | -69,750 | 1,191,154,804 | 100.00% |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