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
实施结果的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3,411,0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27%),计划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9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集中竞价交易注2 | 2023/4/28至2023/6/27 | 47.88 | 9,974,661 | 0.84% |
大宗交易注2 | 2023/4/28至2023/6/27 | 45 | 4,000,000 | 0.34% | |
集中竞价交易注3 | 2023/8/28至2023/9/28 | 28.24 | 14,894,950 | 0.83%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合计 | - | - | - | 2.01% |
注: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2、公司此时间段总股本为1,191,224,554股。
3、公司此时间段总股本为1,786,732,206股。
4、2023年7月27日,公司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A股股份,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6月27日期间减持价格区间为40.00元/股-
49.91元/股,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减持价格区间为26.81元/股-30.25元/股。
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1(%)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2(%) |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合计持有股份 | 25,341.11 | 21.27 | 34,425.97 | 19.2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060.86 | 17.68 | 28,005.59 | 15.6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注3 | 4,280.25 | 3.59 | 6,420.38 | 3.59 |
注:1、公司当时总股本为1,191,224,554股。
2、公司此时总股本为1,786,732,206股。
3、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
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股份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3、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遵守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