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变更通知已分别于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变更本次董事会的时间并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Boliang Lou博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H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在不影响公众持股量要求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回购部分H股股份,本次回购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以库存方式持有回购的H股股份,适时地进行该H股库存股份的再出售或偿付股权激励计划等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所准许的行为或予以注销,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来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回购,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对回购金额上限进行调整。
4、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在符合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及法规要求的条件下决定回购价格。
5、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时公司H股股本(不包括任何H股库存股份)的5%,即不超过15,076,856股H股。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即2025年6月5日);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或
(3)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或根据章程以其他方式撤回或修订有关《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项下的授权时。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依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