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
中泰证券为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原指定孙志伟、齐修超为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自2022年8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为更好地开展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中泰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苑亚朝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齐修超先生负责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中泰证券对公司2021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苑亚朝先生和孙志伟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齐修超先生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9日
附件:
苑亚朝先生简历苑亚朝,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曾负责立华股份 (300761)IP0项目、中科软 (603927)IP0项目、神农集团(605296)IP0项目、新瀚新材 (301076)IP0项目、洲明科技 (300232)再融资项目、立华股份 (300761)再融资项目、丰元股份 (002805)再融资项目、得利斯(002330)再融资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