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10月21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程立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管理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0),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